執行機構是控制閥的基本部件,驅動控制閥桿。為了選擇合適的控制閥,工程師應了解閥門致動器的種類和規格。閥門致動器的選擇基于以下一個或所有因素:
·安全
·可靠運行
·控制和過程系統性能
·無法接近或遠程閥門位置
·成本
·氣門扭矩過大
·應急響應和故障預防
氣動和電動執行機構:
執行器根據其動作有不同的用途。根據所使用的電源,基本上有兩種類型的執行器可用,氣動和電動。所有類型都有優勢,數據的可用性對于做出最佳選擇非常重要。
氣動執行器機構:
最實用的氣動執行器使用40至120 psi(3至8 bar)的氣壓。它們的尺寸通常適用于60至80 psi(4至6 bar)的供應壓力。為了產生最佳的工作扭矩,通常很難確保高氣壓,而低壓則需要非常寬的活塞或膜片直徑。
電動執行器機構:
電動執行器構通常使用110 VAC電源,但可提供單相和三相以及各種交流和直流電機。
彈簧復位:
彈簧復位或故障位置是流程工業中的另一個重要規范。當電源或信號出現故障時,彈簧復位執行器將閥門移動到固定的安全位置。這是氣動執行機構的一種實用而廉價的選擇,也是氣動執行機構在整個行業中廣泛應用的一個重要原因。彈簧復位電動執行器應用不廣泛;然而,備用電池系統是一個優雅的解決方案。
占空比:
氣動執行器具有100%的工作循環。他們實際工作得越多,做得越好。電機占空比為25%的電動執行機構是最常見的。這意味著電機必須定期靜止,以避免在高循環應用中過熱。由于大多數切換自動閥在95%的時間占空比內保持怠速,因此通常不會出現問題。
速度控制:
這種設計的一個重要優點是能夠控制氣動執行器的速度??刂扑俣鹊淖罴逊椒ㄊ菍绦衅靼惭b在帶有可變孔板(針閥)的空氣先導排氣口上。由于電動執行器是齒輪電機,除非進行齒輪更換,否則不可能使其循環更快。脈沖電路可以作為較慢服務的替代品添加。
調制控制:
電動執行機構在操作調節中與當前電子控制系統具有良好的接口,并且無需電動氣動控制。對于氣動執行機構,氣動或電動氣動定位器用于控制閥門位置。
危險區域:
在危險環境中使用電動執行機構有時很難證明其合理性,但如果沒有壓縮空氣或氣動執行機構無法提供必要的操作特性,則可以使用帶有適當標記外殼的電動執行機構。